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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是異性戀還同性戀,我看到很多徵伴的條件

不是要求對方要孝順,不然就是介紹自己時說自己很孝順

我只要看到有"孝順"的條件或者個性,老娘一律謝謝不要再聯絡!

孝順的定義在哪?孝順根本沒有一定的絕對衡量方式

這邊我不詳談妳無法決定妳是否要出生在這世界的問題

我就問一句

如果兩方相愛交往,對方父母反對,妳要妳的另一半繼續保有孝順的美德嗎?

對於父母來說,孝順不外乎就是,父母老了有義務撫養他們、孝親費或者傳宗接代

以及最重要的乖乖聽父母的話

異性戀都會被長輩反對婚姻了,妳覺得身為同志,對付那種食古不化或恐同的守舊派父母

他們會舉雙手雙腳贊成嗎?

遑論妳想和另一半走上同性婚姻

那好,如果妳對外宣稱自己很孝順,如果妳父母反對妳的婚姻甚至想操控妳的未來

妳還要繼續執行妳引以為傲的孝順嗎?

反之,如果妳徵伴的條件是另一半要孝順,好死不死你們感情被另一半家長反對

妳會同意妳另一半聽媽媽的話放棄妳放棄妳們感情嗎?

事後妳絲毫都沒有半點抱怨靠北嗎?

所以妳依然要說自己很孝順或是繼續要求你的另一半條件要孝順呢?

我猜一定有人會說,孝順很多種,不一定要這樣

是阿,我前面說了,孝順的定義在哪?孝順根本沒有一定的絕對衡量方式

既然如此,那就不要特別註明要求另一半要孝順啊!

對我而言,我最痛恨那種放棄自己的人生,無限上綱的追求孝順

妳是妳,獨立的個體,妳不是父母的財產

妳有自己的人生,妳是一個生命,不是玩偶

可以盡孝,但不必凡事聽命於父母

 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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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kko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