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知道哪一個恐龍法官,對於性侵犯的判決出現以下的"邏輯":
「.....雖然經鑑定後X男再犯風險被評定為中高程度,但目前X男已未在任何學校擔任教練,也屆退休年齡,以後不可能再當教練,無強制治療必要......」
所以恐龍法官是在告訴全台灣人:這位罪犯,只要退休不當教練,就不會侵犯其他人的意思嗎?
所以是因為他當"教練"這個身分,才害他有機會侵犯女孩子?
我不知道哪一個恐龍法官,對於性侵犯的判決出現以下的"邏輯":
「.....雖然經鑑定後X男再犯風險被評定為中高程度,但目前X男已未在任何學校擔任教練,也屆退休年齡,以後不可能再當教練,無強制治療必要......」
所以恐龍法官是在告訴全台灣人:這位罪犯,只要退休不當教練,就不會侵犯其他人的意思嗎?
所以是因為他當"教練"這個身分,才害他有機會侵犯女孩子?
太棒了!!這真是一個超令人振奮的消息!!
跨國同婚終於不必限制外國人的母國是否同婚合法了!
也希望台灣同婚合法化,能夠永存永續,為人類權利婚姻平權站穩腳步!
雖然大陸地區還是限制比較多
今天看到新聞,教育部贊成出嫁女性可以隨時回娘家
果不其索然,底下留言一片雞雞歪歪
1.什麼以後都只改過聖誕節拉、白人是爹娘拉,華人是下流狗。(所以我不懂到底干白人這屁事?這世界上還有中東人、還有信佛教的節日阿)
2.沒習俗參考以後各過各地。(這位仁兄知道,就算堅持初二回娘家,大家也是相敬如賓,也早就各過各的嗎?所以干遵守"習俗"有何屁事?)
只要男生交歐美的外國女友/妻子,網路上的"男性"們一片稱讚羨慕、讚賞該男是台灣之光
換作女生交歐美的外國男友/丈夫,網路上的"男性"們一片歧視、冷嘲熱諷、唱衰、大酸特酸、貶低、貶抑、看不起女生
說該女愛吃洋腸,台女easy,台女不意外,還幫她們取了稱號叫做"ㄈㄈ尺",而這個稱號,其實帶有貶低的意思
為什麼男生就台灣之光,女生就要貶抑看不起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