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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一位阿姨同事在和其他人聊天

她說,我家小孩我都有確定過了,他們的性向都很「正常」

又重複了一次,我家小孩我很確定他們都很「正常」啦!

邊講邊笑

照這樣說,同性戀就是「不正常」囉?

膽敢問,妳口中的「正常」是哪方面的正常?

性交方面?生小孩方面?陰莖配陰道方面?

還是,大家都這樣,就必須這樣才叫正常?

我相信同性戀在好幾千年就存在了,只是那時候不像現在,大家敢勇於做自己,勇於出現勇於發聲勇於站出來

所以導致很多老一輩"認為",以前都沒有,怎麼現在世界上的同性戀突然暴增?大家都轉性了,是不是婚姻平權通過的問題?

沒有,以前就有,只是沒人敢說,大家藏得很好,不裝也得裝很好

所以,我再問

妳口中的正常,是依什麼準則,稱呼這方面叫做正常?

亦或者

妳認為男女的愛才是愛,男男或女女的愛,不是愛?

三問

男女之間才能有愛,男男或女女之間不能有愛?

最後

妳的「愛」的標準是什麼?什麼樣的準則,才有資格被叫做「愛」?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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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kko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